2026-08-06
安装了光伏,为什么还要配储能?事实上,光伏发电并不等于企业可以全天候使用绿色电力。光伏发电主要集中在白天,而企业的生产、办公、运营却贯穿全天。当光伏发电量大于用电需求时,多余电量无法充分利用;而到了傍晚、夜间或用电高峰,又不得不从电网购电。 这时,工商业储能系统便发挥了重要作用。它能够在光伏发电充足或电价较低时储存电能,在用电高峰或峰时电价较高时释放电能,实现削峰填谷,提高光伏自发自用率,让企业减少高价购电,从而降低综合用能成本。除了节省电费,储能还能提升企业的能源管理能力。对于工厂、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量较大的场景,储能系统可以根据光伏发电、企业负荷和电价变化,智能调节充放电策略,让发电、储电、用电更加协同,帮助企业实现更高效、更稳定的能源利用。与此同时,储能也是保障供电稳定的重要一环。当电网出现波动或突发停电时,储能系统能够快速响应,为关键设备提供持续供电,减少因停电带来的生产损失,为企业运行提供更多保障。随着峰谷电价机制不断完善,以及企业对节能降本需求持续增长,"光伏+储能"正从单一设备组合升级为更加高效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相比单独安装光伏,配置储能不仅能够进一步释放绿电价值,也能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运营韧性。
2026-07-3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绿电应用的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优先使用和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7月27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扩大绿电应用专题会暨《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令)政策宣贯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介绍42号令的编制背景、核心内容,安排部署有关落实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代表、用能企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代表作交流发言。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部署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协同发力,全社会共同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供给体系,在消费和消纳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要求联合发布42号令,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42号令首次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这既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建设能源强国的有力支撑,也是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抓手,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全面提高认识,全面压实责任,全面拓展空间,确保42号令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横向加强能源主管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住建、交通等部门交流协作,纵向推动各省实施方案与国家“十五五”能源规划上下联动,深层次强化政企协同,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和消纳。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奖惩监管。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测考核,省级主管部门抓好消纳方案落地,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最低消费比重目标,各派出机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深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国家能源局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梳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省级主管部门持续做好42号令政策宣贯。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刘德顺主持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和单位、各派出机构,各省级发改、能源、工业和信息化、交通主管部门,相关用能企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6-07-30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等19部门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指出,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出清低效产能。持续扩大绿电应用,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生态工业园区、零碳工厂和园区、零碳算力设施。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围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活动。倡导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通过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鼓励电力用户使用绿证实现全绿电消费,引导规范地方碳普惠机制。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推动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完善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定期更新全国及省级电力排放因子。推动国家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与核查。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部门间碳排放相关数据衔接共享。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工程通过不断丰富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本土化因子种类和数量,完善排放因子信息系统,努力构建“覆盖面广、适用性强、可信度高”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为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供基础支撑。01 提高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覆盖度和本土化水平。加强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相关参数专业检测设备配置,开展对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活动、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排放因子相关参数的检测,提升排放因子相关参数的检测能力,以及本土化排放因子的生成和更新能力。02 提高温室气体排放因子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信息系统,涵盖全国及地方碳排放因子、温室气体清单因子、行业企业排放因子、产品碳足迹因子等模块,实现对直接排放因子、间接排放因子、产品碳排放强度、产品碳足迹因子等的信息化数据采集、核算、分析、评审、存储、发布等功能。
2026-07-23
实施电网动态增容就是通过在输电线路上安装智慧导线精灵、微气象、视频监控等前端感知设备,实时采集导线温度、弧垂,环境风速、风向等数据,经过数据分析处理、接收、存储,根据导线发热和散热热平衡等计算线路断面限额,动态准确评估线路载流能力,在线计算电网供电水平,“唤醒”闲置的输电运行资源,使设备利用更充分,全面提升电网运行效率。
2026-07-20
微电网能够实现自我运行控制、保护和管理,既可以与公网并网运行,也能以孤立电网形式独立运行。微电网可以与现有电力系统结合形成高效灵活的新系统。什么是微电网?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配用电设施、负荷、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也称微网。微电网既可以与公网并网运行,也可以独立运行,是能够实现自我运行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自治系统。微电网内部分布式电源以清洁能源为主,或采取以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形式。微电网包括五类装置。其中,能量提供装置包括分布式光伏、风能、生物质、地热、波浪、燃油、燃气等发电微电源和电能转换并网装置,用能装置包括用电负荷、冷负荷、热负荷等,储能装置包括多种分布式储能本体、并网装置和电池管理系统等,控制保护装置包括中央控制器、控制主站、并网开关、断路器等,通信监测装置包括通信、传感和能量管理系统等。优点体现为:可减少大规模分布式电源接入对电网造成的冲击,可以为用户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能实现并网/离网模式的平滑切换,能够很好地协调大电网与分布式电源的技术矛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微电网以分布式电源就地利用为主要控制目标,受到地理区域的限制,对多区域、大规模分布式电源的有效利用及在电力市场中的规模化效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应用场景我国按照微电网的运行应用场景,将微电网主要分为城市片区微电网、农村微电网、企业微电网、海岛微电网等。城市片区微电网。城市片区微电网将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城市首先发展,按居民小区、宾馆、医院、商场、办公楼等进行建设。农村微电网。尽可能利用农村、边远地区的资源禀赋,通过不同形式的微电源、储能满足负荷要求,可独立运行解决边远地区供电的问题,也可与公网并网运行。该类微电网一般接在400伏低压配电网中,容量在数千瓦至数百千瓦。企业微电网。一般接在10千伏中压配电网甚至更高电压等级的配电网中,容量在数百千瓦至10兆瓦,多利用传统电源满足企业内部的用电需求,常见于石化、钢铁等大型企业,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海岛微电网。清洁能源在海岛上的综合应用拥有广阔前景。国内海岛微电网的建设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微电源的主要形式以风、光、柴、储为主。运行模式微电网有两种典型运行模式,并网运行模式和孤网运行(独立运行)模式。并网运行模式为正常情况下微电网与公网相连,微电网与公网进行电能交换,微电网内的新能源系统可在并网运行时发电,储能系统也可在并网运行时进行充电和放电。微电网独立运行时,应能满足其内部负荷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需求,必要时可采取投入备用分布式电源、切负荷等措施,以保证内部重要负荷的供电可靠性。微电网应具备黑启动能力。